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3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马老师联系,电话:0991-4110506。(名单见附件)
同时,请初审通过学生根据《心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做好笔试及面试准备。安排如下:
笔试时间:2025年3月7日15:30-17:10
笔试地点:温泉校区文科7号楼213室
面试时间:2025年3月10日15:00-15:30
面试地点:温泉校区文科7号楼213室
面试内容:详见《心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心理学院
2025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