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与水磨沟区教育局签署教育教学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 2024-05-29 浏览次数: 10

5月22日上午,心理学院与水磨沟区教育局教育教学合作签约仪式在温泉校区举行。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陈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米也沙尔·阿不来提,水磨沟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倪芳、局长杨昌盛,教务处处长路俊哲、心理学院负责同志,水磨沟区教育局干部及部分中小学书记、校长、心理健康教师代表,心理学院师生代表参加本次活动。签约仪式由我校心理学院副院长刘毅主持。

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现场

签约仪式上,米也沙尔·阿不来提对我校心理学院和水磨沟区教育局建立教育教学合作关系表示祝贺。她指出,当前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和重要性日益突出。新疆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在心理学教学、科研、人才等方面拥有独特优势,建立合作关系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水磨沟区所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米也沙尔·阿不来提讲话

陈彤代表学校对此次深度合作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本次签约仪式是我校与水磨沟区在教育领域深度合作的具体体现,学校将继续发挥教学科研、人才聚集、平台资源等优势做好社会服务,对接地方需求,为水磨沟区的教育发展贡献力量。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陈彤讲话

仪式上,我校向水磨沟区教育局颁授“新疆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实践基地”牌匾,刘毅与杨昌盛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路俊哲代表教务处致辞。

向水磨沟区教育局颁授“新疆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实践基地”牌匾

心理学院副院长刘毅与水磨沟区教育局局长杨昌盛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结束后,全体人员前往我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并到访心理学院实验室,了解实验实训平台建设情况。

参观心理学院实验室

参观我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定,标志着我校心理学院和水磨沟区教育局在实习实践、课题研究、师资培训、家校社协同育人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的良好开端。双方将紧密合作、共同努力,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质增效和长远发展。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电话:0991-4110509
邮件:xcl@xjnu.edu.cn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
本站由新疆师范大学信息管理中心建设 Copyright © 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新ICP备100036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