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召开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硕士实践导师2023年第一次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23-06-12 浏览次数: 264

贯彻主题教育要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切实做好见习、实习、研习等培养环节,明确实践导师权利、责任和义务,推进教育硕士双导师工作迈上新台阶611日下午,心理学院召开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硕士实践导师2023年第一次工作会议李薇乌鲁木齐市一中、严林峰乌鲁木齐市高级中学、蔡玉兰乌鲁木齐市第四中学、姜晶晶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李晓萍乌鲁木齐市第70中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硕士实践导师和心理学院党委书记许尔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刘毅、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硕士学术带头人贾永萍等学院相关领导老师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心理学院副院长刘毅领学《新疆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新师校字<2020>108号)》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各位实践导师对自身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表示感谢学校和学院的信任,对实践导师这个身份也非常珍惜,承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接着,由实践导师反馈本学期实习学生情况,各位实践导师对所带学生实习期间的教学实践、教研活动、听课评课、团辅设计与实施等工作作了详细介绍,并一致认为学生在师德师风、人格品格、专业基础、实践能力等方面均表现良好,受到实习单位领导和老师的好评,

在实践导师座谈环节,各位实践导师联系工作实际,广泛深入交流,积极建言献策,在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等宏观层面,论文选题的适切性、实践活动的有效性、课程设计的合理性等微观层面以及学院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问题层面均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还对实践基地建设等其它工作进行了协商。

最后,心理学院党委书记许尔湘做总结讲话。许尔湘书记首先对各位实践导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为学院做的巨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对将来如何更好发挥实践导师作用提出了几点意见,也期待心理学院和各位实践导师加强交流,通力合作,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心理健康教育高层次专业人才。

此次会议在加强学院和实践导师沟通交流、推动学院研究生实践教学效能提升等方面起到了良好效果对践行以实践教育创新推动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的总体思路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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