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6-09-23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和《新疆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考查、客观评价”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置于首位,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综合考量。对于思想品德考核未达标者,一律不予接收。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健全”的原则。各部门、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接收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坚持“全面考核、科学选拔,保证质量”的原则。各学院要构建科学评价体系,合理设定指标权重,综合评估学生各方面表现。面试内容既要涵盖专业素养及创新潜能,也要包含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领导小组应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统筹管理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审议决策招生相关重大事项,做好应急突发事件处理。

(二)材料审核专家组

职 责:负责对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客观独立打分,加强对推免生在遴选推荐阶段中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复核。

(三)面试专家组

职 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面试考核,综合考查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水平、外语听说能力、学习沟通能力、科研创新潜质等。

(五)科目命题小组

职 责:根据推免生报考的相应专业拟定考试题目。

三、接收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院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四、接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具有推荐免试授权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 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及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本科在读期间无纪律处分。

五、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9月21日9:00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费。

(二)审核资格、发送复试通知。学院对申请人推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后可获得复试资格,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材料审核

由材料审核专家组组织实施。专家须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由学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审核的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4)各类获奖证书及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材料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可溯源的查询网址或证明材料。

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GPA×100)/5](满分100分)×80%(权重)+综合加分项得分(满分100分)×20%(权重)。

① 学业成绩。以推免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为标准,课程绩点的计算以系统学生成绩单为准。

综合加分项。包括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应用成果、科研项目)、竞赛获奖、荣誉表彰、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展价值导向的情况。2.面试

(1)面试时间:9月24日上午10:30-19:30

(2)面试地点:温泉校区文科七号楼204会议室

(3)面试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面试专家组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内容包括: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 英语听说能力测评(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占面试成绩的20%)。

③ 综合能力考核(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占面试成绩的80%)。综合面试(含专业口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3.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面试成绩*80%

(四)待录取及公示。

学院面试结束3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推免生总成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拟录取专业代码、拟录取专业、总成绩等。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后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的推免生取得推免录取资格。

(六)体检。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参与推免招生工作的各类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应在申请或报名时主动报备。

(二)推免录取后受到纪律处分或研究生入学时仍处于纪律处分期内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七、接受监督

推免接收工作应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为确保推免接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免接收工作期间,我院随时接受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991-7654276

监督电话:0991-7654275

新疆师范大学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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