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新师校发〔2025〕57 号)》《心理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经过学生自主申报、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拟推荐6名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6年9月7日起至9月9日结束。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采用书面形式向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提出异议者需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温泉校区文科7号楼214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7654276
心理学院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