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微专业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01 浏览次数:

为完善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微专业小学分、高聚焦、精课程、灵活性、重实务的育人优势,聚焦心理服务与危机干预领域能力培养,补强学生心理实操与应急处置能力短板,全方位提升本科生综合素养与就业核心竞争力。结合心理学院心理学专业办学特色、优质师资力量与专项教学资源,立足社会心理服务人才市场需求,制定本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一、微专业基本情况

(一)专业简介

本微专业立足国家战略发展需求、社会心理服务行业发展趋势以及专项人才市场缺口,依托我校心理健康领域扎实的学科优势,聚焦心理服务与危机干预关键刚需领域,培养适配行业需求、具备心理辅导与危机处置基本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二)专业特色

1.精准赋能补位,完善复合知识体系。本微专业聚焦心理学核心基础与实用技能课程体系,专为非心理学专业学生定制学习内容。打破非心理专业学生无心理学知识储备、心理服务技能缺失的学习局限,帮助学生快速构建系统的心理危机干预实用知识框架,实现主修专业与心理服务能力的双向互补,塑造差异化个人能力优势。

2.优质适配资源,确保学习成效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灵活教学模式,适配微专业小学分、精课程的学习特点,贴合非专业学生课余学习节奏。依托心理学院成熟的教学体系、专业师资力量与自治区心理学教学示范中心等资源和平台,联动社会心理服务行业机构共建实践教学内容,聚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实操能力培养。课程内容精简聚焦、实用性强,以核心知识+实操技能为核心,降低非专业学生的学习门槛,高效保障零基础学生的学习效果与技能落地,切实提升学生的实务应用能力。

(三)培养目标

本微专业旨在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人文素养良好、有一定专业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通过心理危机干预概述、技术、治疗方法等课程和心理危机干预实务训练,使学生熟练掌握心理危机评估与初步干预等技能,具备开展基础心理健康服务与应急心理支持的能力,适配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景就业、升学与相关职业考证发展需求,为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筑牢基础。

二、课程设置

本微专业采用单独编班模式开展教学,利用周末、寒暑假、节假日开展教学,不占用学生主修专业正常教学时。具体课程安排如下:

(一)学制学分

1.学制:1

2.总学分:11学分

(二)课程安排

  三、师资队伍

本微专业师资团队结构层次多元,整合校内专任教师、行业资深专家、一线企业实务导师等多方优质人才资源,团队成员长期深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相关领域。多数授课教师具备心理个案辅导、团体心理服务、突发事件心理援助等一线从业经验,既拥有扎实深厚的学科理论积淀与科研攻关能力,也熟悉非心理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特点与认知规律,能够兼顾理论讲授与实操教学

四、招生与选拔

(一)招生条件

1.基本要求:面向本校2024级、2025级本科在校学生,不限主修专业。

2.学业要求: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合格且平均绩点2.5及以上,无挂科记录,学有余力,能够合理平衡主修专业与微专业学习时间。

3.其他要求:学习意愿强烈,具备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服从微专业教学管理规定,无受处分情况;每位学生同期限仅可修读一个微专业,同一微专业仅限报名一次(即一期内无法完成微专业学习要求的不可再次申请)。

(二)招生人数与班额设置

1.计划招生人数:40

2.开班数量:1

3.最低开班要求:报名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方可正常开班,未达到开班人数则本期暂缓开班。

(三)报名安排

1.2026 7 5 日上午 10 时至 2026 7 7日上午 10 时。报名通道仅在规定时段开放,不受理提前提交的报名材料,超出截止时间将关闭报名通道,不再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

扫描下面报名二维码进入填报页面,完成个人信息填写。请提前从教务系统导出在校期间课程成绩单,经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将成绩单制作成扫描件,报名环节需按要求上传。

 心理学院2026年秋季学期微专业报名二维码

3. 报名咨询方式

       心理学院官方网站:https://xl.xjnu.edu.cn/

电话咨询:0991-7654276(谭老师)

(四)选拔与录取

1.选拔规则

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本次选拔实行先到先得原则,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人选。

2.结果公示:招生选拔结束后,在开设学院官方网站、教务处网站公示录取名单。

3.确认入学:公示无异议后,录取学生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加入班级群,完成报名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五、结业要求与证书

(一)结业要求

1. 学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完本微专业规定全部课程,累计修满不低于11学分。

2. 成绩要求:每门课程总评成绩≥60分。

3. 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教学管理制度,无旷课、无故缺课、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完成课程课堂教学、作业、考核全部教学任务。

(二)证书颁发条件

学生满足全部结业要求,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无违规记录,经开设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备案后,统一颁发《新疆师范大学微专业结业证书》。

本证书仅作为微专业修读完成证明,不授予学位,不替代主修专业毕业证书;未达到结业标准、课程考核不合格、中途退学、违规违纪的学生,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六、其他事宜

(一)学分兑换管理

1.微专业学分纳入学校通识选修学分认定体系,学生取得微专业结业证书后,可向教务处申请认定2学分通识选修学分,学分认定遵循学生自愿申请原则。

2.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学生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不影响主修专业学业排名,不作为研究生推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的依据。

(二)考核与补考管理

课程考核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发〔202611号)执行,不合格学生仅有1次补考机会,补考仍未达标,该课程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安排二次补考;无故缺考、考试作弊的学生,课程成绩按0分处理,取消本次微专业结业资格。

(三)费用相关说明

首批微专业不收取学费,实训耗材、资料费用等由相关学院承担,学生个人外出实训产生的保险、交通、食宿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退学与资格取消

学生入学后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需提交书面退学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退学后不得再次报名同期或同一个微专业;学生填报虚假报名资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入学资格或结业资格;多次无故旷课、违反教学纪律,经提醒仍不改正,学院有权取消其微专业修读资格。

(五)附则

本微专业教学档案、学生成绩、结业证书信息由开设学院统一存档,教务处备案管理。

本实施方案由学校教务处、微专业开设学院共同负责解释,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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