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25-09-07 浏览次数:

心理学院2026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推免细则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促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新疆师范大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通知》具体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学生为本,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工作思路,现制定学院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细则如下:

一、推免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买合甫来提·坎吉

副组长:李小波、伊力扎提·麦麦提、王雨晴

成员:陈瑾、闻素霞、焦江丽、董莉、贾永萍

二、推荐对象及名额分配

推荐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2026年应届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学校给我院分配推荐名额6

三、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

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学校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二)语言水平要求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高考招生类别为单列类序列的本科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355 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同时,普通话水平等级考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成绩达到四级乙等及以上。

(三)学业成绩要求

在校期间修读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补考或重修不得超过一门,若存在此类情况,均按60分重新核算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2.0及以上,且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的前30%30%,人数四舍五入以内(以教务系统计算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为准)

四、综合成绩考核细则

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推荐。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合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GPA×100/5](满分100分)×80%(权重)+综合加分项得分(满分100分)×20%(权重)

1.学业成绩。以推免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为标准,课程绩点的计算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单为准,由教务处负责审核、解释。

2.综合加分项。包括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应用成果、科研项目)、竞赛获奖、荣誉表彰、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情况。各类加分按表1赋分区间执行。同一成果或活动在同类评比中获得各级奖励,按最高等次计分。

1综合加分项赋分表

序号

加分项类型

赋分区间

1

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应用成 果、科研项目等)、竞赛获奖、荣誉表彰。

0-80

2

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

0-20

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荣誉表彰可累计加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80 分;参军入伍服兵役可计8分,参加志愿者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可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 分。

五、推免流程

1.发布实施细则:学院提前公布本细则,并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备案。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新疆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以及其他(成绩单、外语证明、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3.材料审核与公示: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专业排名及综合成绩排名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4.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和名额,按排名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系统填报与录取:最终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报名、录取确认等程序。

六、注意事项

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资格:

1在毕业学年中有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

2在毕业学年中受到纪律处分或违法违纪;

3未按时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4已录取者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其他工作考试;

5申报材料弄虚作假。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心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未尽事宜,以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最新政策为准。

七、监督咨询

监督电话:0991-4110515

咨询地点:文科七号楼214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马老师

咨询电话:0991-4110506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598——2025910日。

公示网站(学院官网):https://xl.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594

 

 

附件: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附件3:心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赋分 指标、权重及上限分值 

 

 

 

 

 

附件1

新疆师范大学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国家通用语言水平

 

外语水平

 

所在学院

 

学专业

 

所在班级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

 

平均学分绩点

 

专业成绩排名

 

申请推荐类型(学术型\专业学位)

 

申请学校

 

申请院系

 

申请专业

 

申请推荐类别

 

 

 

 

 

包括政治表现、语言水平、学习和科研能力、对所报专业有何了解

 

 

 

 

 

 

  字:

                              

 

院系推荐意见:主要审核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挂科情况、语言水平、综合成绩排名、加分项表现等,是否有违纪记录,是否同意推荐

  

 

 

 

                  学院领导签字:             (公章)            

学生处审核意见:复核学院对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违纪情况参与志愿服务、参军入伍服兵役等的审核评价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教务处审核意见:复核学院对学生平时成绩、竞赛获奖、参加实习等的审核评价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申请人诚信承诺: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符合本人真实情况,本人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填表说明:

1.填表须用蓝黑或黑色钢笔,字迹清晰、端正,如实填写。

2.在填写申请学校及专业时要参照接收院校当年的招生专业目录。

3.外语水平:非外语专业本科生填写英语、俄语或日语以及相应语种的大学外语四、六级成绩,例如:CET-4:425分,CRT-4:60分,CJT-4:60分;外语专业的本科生(除乌尔都语专业)填写专业英语、专业俄语或专业日语成绩,例如:TEM-4:60分,TRM-4:60分,TJM-4:60分。

4.国通用语言水平填写普通话证书级别或MHK通过级别,例如:PSC:二级乙等,MHK:四级甲等。

5.申请推荐类别为:0-普通2-研支团3-农村硕师4-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计划。

6.附加材料装订顺序:

1)成绩单(加盖公章);

2)等级证书(外语、MHK、普通话成绩证明等,复印件上须加盖学院公章);

3)获奖证书;

4)身份证。

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均用复印件。

6.申请材料及复印件均请用A4纸。

7.贴一寸免冠近照。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附件2

新疆师范大学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出生地

 

学号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学院              专业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重点阐述本人在政治思想方面,特别是在拥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等方面的认识和表现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情况真实有效!

                    本人签名                                        

学院意见:

 

 

 

 

                   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附件3

心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综合加分项赋分指标、权重及上限分值

心理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合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GPA×100/5](满分100分)×80%(权重)+综合加分项得分(满分100分)×20%(权重)

其中,综合加分项包括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应用成果、科研项目)、竞赛获奖、荣誉表彰、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情况。各类加分按1分区间执行。同一成果或活动在同类评比中获得各级奖励,按最高等次计分。

1综合加分项赋分表

序号

加分项类型

赋分区间

1

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应用成 果、科研项目等)、竞赛获奖、荣誉表彰。

0-80

2

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

0-20

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荣誉表彰可累计加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80 分;参军入伍服兵役可计8分,参加志愿者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可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 分。

      综合加分项构成指标、权重及单项上限分值如表2所示,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科研专业竞赛及荣誉分值如表3所示。

2 综合加分项构成指标、权重及单项上限分值

 

权重

上限分值

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活动等

4%

100

科研成果

8%

100

专业竞赛获奖

3%

100

各类荣誉

3%

100

英语水平

2%

100

3 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科研专业竞赛及荣誉分值

指标

分值

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活动

参军入伍加40分;志愿者证书每个证书加20分,没证书不加分,上限60分。

科研成果

论文(已发表)

核心期刊:第一作者100分,第二作者50分,第三作者30分;

普通期刊:第一作者60分,第二作者20分。

课题(立项)

国家级:主持人100分,排名第二50分,排名第三30分;

省部级:主持人80分,排名第二40分, 排名第三20分;

校级:主持人60分,排名第二30分,排名第三10分;

院级:主持人40分。

专业竞赛获奖(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排名第一按相应分数,排名第二按相应分数的50%,排名第三按相应分数的25%进行赋分,校级和院级竞赛只对排名第一进行赋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含优秀奖)

国家级竞赛

100

80

50

省部级竞赛

50

40

30

校级竞赛

30

20

10

院级竞赛

8

6

4

各类荣誉

国家级

50

省部级(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30

厅局市县级(含明德、叶圣陶奖学金)

15

校级

10

学院/部门

5

英语水平

英语四六级

六级加100

不在规定范围内的特殊情况,由2026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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