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经本人申报、学院初审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将心理学院2023年度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2年9月17日-2022年9月19日,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心理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艾老师17881168008 马老师13669944354
心理学院
2022年9月17日
电话:0991-4110509邮件:xcl@xjnu.edu.cn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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